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84196 | 成文日期: | 2023-12-01 |
文 号: | 开府办函〔2023〕111号 | 发布时间: | 2023-12-01 13:42 |
发布机构: |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事故教训,健全预警响应联动机制,规范我县强降雨“三个叫应”服务机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完善了《开阳县强降雨“三个叫应”服务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开阳县强降雨“三个叫应”服务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事故教训,健全预警响应联动机制,规范我县强降雨“三个叫应”服务机制,结合贵州省暴雨预警信号级别变更以及我县历史强降雨受灾情况,现对我县强降雨“三个叫应”服务机制进行修订完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三个叫应”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县强降雨天气呈现出“强度大、频次多、影响广、致灾重”的趋势,且多出现在夜间,对预警信息的有效传播和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造成极大困难。强降雨“三个叫应”服务机制,有效解决了夜间气象预警信息传播的问题,实现了灾害防范的有效提醒,是落实“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的重要手段,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了强降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在防灾减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强降雨“三个叫应”内容
在开阳县辖区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强降雨天气过程中,根据雨情判断有可能造成灾害时,气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向有关党政领导、有关责任单位、强降雨发生地乡(镇、街道)报告雨情,提醒防范灾害的行为。
三、强降雨叫应标准和叫应方式
(一)本县辖区内有气象站点监测到1小时雨量达40毫米及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县气象局通过电话叫应县政府总值班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降雨所在乡(镇、街道)值班室,并通报雨情及未来天气趋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进行工作调度。
(二)本县辖区内有气象站点监测到3小时雨量达90毫米及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县气象局通过电话叫应县政府总值班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降雨所在乡(镇、街道)值班室及分管负责人,并通报雨情及未来天气趋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进行工作调度。县气象局主要领导视情况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天气实况、未来天气趋势和可能诱发的气象灾害风险;同时,县气象局严密监测降雨发展趋势,视雨情加密报告频次。
(三)本县辖区内有气象站点监测到3小时降雨量达120毫米及以上或6小时雨量达180毫米及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县气象局通过电话叫应县政府总值班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降雨所在乡(镇、街道)值班室及主要负责人,并通报雨情及未来天气趋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进行工作调度。县气象局主要领导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天气实况、未来天气趋势和可能诱发的气象灾害风险;同时,县气象局严密监测降雨发展趋势,视雨情加密报告频次。
县气象局要结合强降雨发生地的历史受灾情况、地形地貌、前期降雨情况等因素灵活把握,科学合理地开展叫应;同时加强与影响本县上游气象部门的联防联动,有效避免上游降雨导致本县爆发洪水带来的危害。应急、气象、自然资源、水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本县区域内强降雨引发的暴雨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等致灾阈值的会商研判,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完善叫应标准。
四、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村(居)负责人为防灾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汛期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并落实好汛期防灾减灾有关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强降雨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加强合作联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特别是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灾情信息的实时共享,促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高,利用交流合作契机,丰富防灾减灾内涵。
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发挥枢纽作用,及时通知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做好值守和防范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应对暴雨洪涝灾害的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和指导工作;组织协调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辖区内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调度工作,依法统一、及时发布灾情,组织开展暴雨洪涝灾害突发事件调查评估;负责向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利用卫星、雷达、自动气象站等综合观测手段,加强对强降雨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遇有强降雨天气发生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通报雨情,并按有关规定提请县政府启动相应预案,为指挥防汛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依据;负责加强与各乡(镇、街道)、部门信息共享、会商联动与技术交流,及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手机短信、电视、大喇叭、微信群、QQ群等多种发布手段,向社会公众传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引导群众自主防灾抗灾。
县水务局:负责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雨情信息等及时传达到水库、山塘、电站等相关人员,负责山洪灾害、水情监测预报预警,组织指导水工程的防汛调度和抗旱应急水量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城市供水和供水设施管护、应急供水方案编制。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县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防汛抢险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防汛工作需要,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灾区治安维护、抢修水毁基础设施、为群众送水输水等救灾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在应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其他新媒体及时播发暴雨洪涝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确保公众提前采取防灾措施。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基础设施水毁修复、救灾资金协调安排,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下达除粮食外的其他重要物资动用指令;负责拟定粮食、食糖、药品、食盐等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总量、计划及储备品种目录;根据县级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开展县级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以及县级储备粮动用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县级储备粮动用方案,下达动用指令,并组织实施;负责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会同县应急局负责指导县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
县工信局:负责综合协调暴雨洪涝灾害应急处置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负责向相关煤矿、民爆(生产销售)等企业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等防汛救灾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对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防汛救灾经费预算安排、拨付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及时申请和下达中央、省级、县级补助资金并监督使用。
县自然资源局:指导开展汛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所需竹、木等物资供应工作,做好林区防汛和汛期漂竹、木的管理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房屋、建筑工地防御水旱灾害的指导监督,指导和督促开展城镇受损供气管网的抢修,保障供气;负责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建筑工地,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公路、水运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及工程设施修复,确保交通畅通和工程设施安全,协调防汛抢险救灾所需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优先运送受灾人员、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负责向各交通运输主体传播暴雨洪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交警大队:做好暴雨洪涝灾害期间辖区道路巡查工作,加强辖区内道路交通疏导、车辆分流及交通管制,保障参加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协助组织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
县农业农村局:提供农业洪涝受灾情况,指导农业遭受暴雨洪涝灾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安排协调农业救灾资金和物资,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组织指导水库移民和生态移民安置区群众防汛安全工作,负责向各涉农企业、合作社、种(养)农大户、水库移民和生态移民安置区等相关人员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商促局:负责做好行业内成品油站、汽车加油站等的防汛安全工作。
县文旅局:指导旅游景区景点管理单位开展汛期安全度汛工作,督促其编制防汛预案、转移疏散受暴雨洪水威胁的游客,保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向各旅游景区、相关企业通报暴雨洪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卫健局:负责暴雨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用水源卫生监测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排水防涝具体工作,负责卫生垃圾填埋场、局属公园等汛期的安全运行,负责水毁市政道路、环卫及绿化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指导城区排水防涝工作方案编制,督促指导本行业所辖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汛期安全运行管理,参与组织指导水毁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
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师生宣传防汛、减灾和救灾相关知识,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饮水安全;负责向各学校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做好组织撤离的各项工作。
县供电局:根据防汛工作需要,按照发电调度服从防汛调度的原则,统筹协调汛期大型水电站发电调度,充分发挥水电站防汛和发电效益;负责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相关企业。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科普宣传各项工作;负责及时通过应急广播(大喇叭)、手机短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发布手段,向公众传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