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553679 | 成文日期: | 2023-04-21 |
文 号: | 开府办函〔2023〕79号 | 发布时间: | 2023-04-21 09:23 |
发布机构: |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开阳县2023年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推进民宿农家乐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开阳县2023年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推进
民宿农家乐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贵阳贵安2023年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实施方案》《贵阳贵安2023年农村“五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推进民宿农家乐发展工作,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通道,引导各类人才、资金、产业等要素向农村集聚,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加快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抓住用好国发〔2022〕2号文件机遇,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生态优先、文化为根、以人为本、融合发展、规范有序”的基本原则,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深入实施旅游产业化“四大行动”,全力推动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宅基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市场监管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坚持农民主体。依靠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自主探索和完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多种盘活利用模式,促进资源增效,农民、村集体增收。
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各乡(镇、街道)根据自身的基础条件、发展状况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大胆闯、大胆试,积极主动探索适合本地有效的盘活利用路径和办法。
坚持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将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改造为民宿及农家乐与“治房”、农村“五治”结合起来推进,放在农村“五治”大盘中统筹布局,扎实做好治房“清、建、管、用”。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全县计划通过改造民宿农家乐盘活利用闲置农房180栋。其中,打造农村民宿客栈150栋、打造餐饮农家乐30栋。
三、盘活对象
(一)闲置农房盘活的基本条件。闲置农房是指农村范围内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产权合法清晰、处于闲置状态且能够安全使用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不包括闲置农业设施用房),主要对象包括农户闲置房屋、村集体闲置的原卫生室、学校、办公楼等闲置房屋,实施加固、修缮后可进行发展民宿、农家乐、休闲等三产开发利用和土地整治复垦、复绿。闲置房屋产权合法清晰,无使用权争议;房屋使用安全,经评估无结构、地质、防洪、消防等各类隐患;房屋符合民宿保护要求,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点)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并备案。
(二)农房盘活的负面清单。严禁盘活房屋结构存在严重隐患或无法通过加固、修缮等工程措施达到安全要求的闲置农房;严禁盘活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三产开发利用、消防要求等不能开发利用的闲置农房;严禁借机盘活闲置农业设施用房用于民宿开发和餐饮经营;严禁以租赁方式变相进行农房或宅基地买卖行为;严禁利用闲置农房从事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23年1月底前)。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文旅局及各乡(镇、街道)配合做好民宿农家乐改造宣传引导动员工作;结合“房地一体”权籍调查、自建房摸底、民宿客栈摸底调查、农村宅基地等数据,对摸底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分区域、分类别建立闲置房屋台账,确定民宿农家乐改造名单。
(二)实施方案编制阶段(2023年3月31日前)。由县文旅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及各乡(镇、街道)配合,制定民宿农家乐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0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改造民宿农家乐工作。力争5月中旬前全面完成150栋民宿、30栋农家乐改造任务;10月底前完成盘活闲置房屋180栋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至12月)。督促引导乡(镇、街道)积极总结提炼、宣传推荐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的有效模式和经验做法,打造一批精品民宿、发展一批星级农家乐,总结提炼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利用的经验做法。
五、重点工作
(一)盘活规划
结合开阳旅游产业发展,统筹闲置房屋发展乡村民宿客栈、餐饮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工作,制定乡村民宿客栈、餐饮农家乐等发展规划,整合闲置房屋资源,探索推动精品酒店等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二)分类推进
1.发展乡村民宿及客栈。发挥开阳气候优势,积极打造“避暑民宿”品牌,在交通区位优越、生态资源禀赋突出的区域,摸排适宜开发为乡村民宿(客栈)的闲置房屋,选定盘活利用主体及盘活利用模式,大力发展乡村民宿(客栈),及时启动150栋发展民宿(客栈)房屋改造。对房屋、庭院等改造提升发展乡村民宿(客栈),按照栋均3万元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发展餐饮农家乐。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投资人、返乡创业人员等盘活闲置房屋,结合乡村旅游发展,盘活闲置房屋发展餐饮农家乐,积极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和服务,将农家乐与旅游景区、民俗文化等融为一体,提升知名度、影响力和带动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对房屋、庭院等改造提升发展被评为星级农家乐的,按照栋均1.5万元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三)运营管理平台
各乡(镇、街道)要大力推广水东乡舍“622+1”模式,积极通过引进企业、组建合作社、引导有能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组建民宿客栈运营管理平台,采取企业、运营平台对流转闲置房屋统一改造、统一管理,有意愿的农户、社会投资人可根据统一设计方案自行改造后移交由运营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强化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四)宣传推荐平台
积极利用“一码贵州”“马蜂窝旅游网”“村村APP”“开阳发布”“诗画开阳”等平台对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发展乡村民宿客栈、餐饮农家乐等乡村产业进行信息发布和产品推介,为民宿客栈业主提供产品发布、渠道分销、线上订房、自助入住、会员管理、团券核销等一站式服务,积极推介开阳避暑民宿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五)创新发展模式
1.村集体主导模式。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工作原则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统一进行,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统一租赁、农户委托、入股合作、有偿收回等多种方式集中整合本村闲置房屋,按照贵阳贵安探索推进村集体经济“1+1”发展方式,通过组建的市场化公司制经营主体,提高农村闲置房屋流转组织化程度,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统一组织经营管理、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等,获取经营收益和管理费用,并严格纳入集体资产进行管理、分配和使用,增加村集体和农户收入。
2.农户联合运营模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通过组建合作社、协会、发展联盟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和自有房屋,发展民宿客栈、餐饮农家乐、休闲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
3.多方联结联合模式。鼓励社会投资人、企业、运营公司与村集体和农户,构建“村集体+企业(社会投资人、运营公司)+农户”的多方利益联动模式,通过租赁、入股合作、联合经营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房屋。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推进民宿农家乐发展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文旅局。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改造民宿农家乐工作任务高效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推进民宿农家乐发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示范点选址、项目验收、后续管理工作。县文旅局要统筹调度工作进度,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县农业农村局要确定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名单,配合开展民宿农家乐改造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配合做好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推进民宿农家乐发展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阵地,通过举办宣传推介活动,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措施,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及时总结宣传先进经验,大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树立利用闲置农房拓展乡村产业的典型。
(四)强化考核评估
将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改造民宿农家乐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推进组实行周调度工作机制,通过电话了解、书面调度、实地查看、召开会议等方式,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为工作专班专题研判、及时解决提供线索依据。县委督办督查局要加强督查检查,对工作滞后、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每月20日前将本乡(镇、街道)、单位工作情况报工作推进组(县文旅局)。
附件:开阳县2023年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推进民宿农家乐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开阳县2023年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推进
民宿农家乐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盘活利用类型:其中 |
备注 | ||
发展民宿 |
发展农家乐 |
盘活利用试点 | |||
1 |
硒城街道 |
5 |
|||
2 |
云开街道 |
3 |
2 |
||
3 |
紫兴街道 |
8 |
2 |
||
4 |
双流镇 |
7 |
|||
5 |
金中镇 |
||||
6 |
冯三镇 |
3 |
2 |
||
7 |
楠木渡镇 |
2 |
3 |
||
8 |
龙岗镇 |
8 |
|||
9 |
永温镇 |
4 |
|||
10 |
花梨镇 |
7 |
|||
11 |
南龙乡 |
1 |
2 |
||
12 |
宅吉乡 |
||||
13 |
龙水乡 |
3 |
|||
14 |
禾丰乡 |
50 |
10 |
1 |
王车村 |
15 |
南江乡 |
35 |
5 |
1 |
苗寨村 |
16 |
高寨乡 |
8 |
2 |
||
17 |
毛云乡 |
2 |
|||
18 |
米坪乡 |
4 |
2 |
||
合计 |
150 |
30 |
2 |
解读:《开阳县2023年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民宿农家乐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