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工作方案》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460592 成文日期: 2022-07-27
文 号: 开府办函〔2022〕88号 发布时间: 2022-07-27 10:39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工作方案》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27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印发<开阳县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城市基层治理创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强化党组织的组织力和统筹力,按照“重心下移、责权明确、专兼结合、强化考核”的原则,强化街道办、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细化城市管理的网格化单元,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控违拆违监管落实到每个单元,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城市管理的强大合力,推进城市管理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街道城市行政执法管理力量,完善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设置,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优化服务、强化管理,提升街道办城市管理能力,建设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治理高效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切实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升居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平稳、有序开展工作,特成立开阳县综合行 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兴文(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  健(县委编办主任)

王小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强  磊(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陈玉兰(县委编办副主任)

黄海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芶  洋(县司法局副局长)

蔡朝成(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春燕(县人社局副局长)

宋化琼(县“巩文”办主任)

谢学俊(硒城街道办主任)

付  羽(云开街道办主任)

张国令(紫兴街道办主任)

谢安华(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付万洪(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由王小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安华、付万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实施、队伍建设等工作。

四、下沉措施

(一)派驻形式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增设内设机构的批复》(开编办〔2020〕56号),下沉执法五中队到云开街道办,下沉执法六中队到硒城街道办,下沉执法七中队到紫兴街道办。派驻中队同街道办事处公共管理办公室联合办公,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街道办的双重领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负责人事管理、执法管理,街道办负责日常管理。

(二)派驻力量

根据各街道办管辖面积,路段数量,城市管理工作难度等综合考虑,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各街道办事处选派23名(其中:云开9人、硒城9人、紫兴5人)业务精、纪律强、作风硬的人员到街道办事处,形成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工作模式,解决街道办事处执法力量薄弱、城市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让城市管理工作无死角、无盲区,提高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派驻职责

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沉的执法中队负责街道辖区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规划、人防领域类的执法,具体包括县城区内规划、建筑、建设工程质量、民用建筑节能、商品房预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装饰装修、人防管理等方面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负责指导街道行使县城区城市市容、市政、园林绿化及环保领域的执法工作。不得从事与职责无关的工作。

六、保障机制

(一)经费保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派到各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人员,其人员身份性质、经费渠道不变,经费纳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初人员经费预算。街道办事处要保障派驻中队及人员的经费补充和福利待遇。

(二)工作保障

1.建立双向考核机制。街道办事处对派驻人员有考核评价权、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街道办事处负责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考核结果经县综合执法局党组确定后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函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确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根据确认的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与街道办事处联合进行核实确认。

2.建立议事机制。建立平时沟通机制,街道办事处对下沉中队及人员考核评价、人事建议时,要事前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充分协商,协商一致后双方共同落实。建立案件沟通机制,街道办事处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要充分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意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案件办理。对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先行固定证据,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决定。派驻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中队,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工作情况和提出工作建议,努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3.建立召回机制。对不服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派驻人员,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对其开展提醒谈话和告诫,对拒不整改的予以召回或清退。

4.建立统筹调度机制。遇重大应急保障和大型检查、大型拆违等工作,街道办事处要支持和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统一指挥调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是创新城市管理机制、解决当前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联动,注重实效。下沉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适时召开座谈会、沟通会,来化解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过程所产生的责任划分及矛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及时主动协调处理下沉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下沉街道办事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作用,组织发动街道办事处居民、民间组织、群众团体等各种力量,参与城市管理。

(三)建强队伍,提高能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和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执法力量下沉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力量下沉人员的工作水平。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除下沉执法中队外的执法力量和辅助力量建设,自方案下发起1年内街道办事处在符合规定的干部中培养5名以上执法人员,自方案下发起30天内在每个居委会专职化干部中选出2-3人经培训合格后作为执法辅助力量,形成联合执法、协同执法的格局。派驻人员要严格遵章守纪、文明服务、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解读: 《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