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城市治理工作整改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2174155 成文日期: 2021-07-26
文 号: 开府办函〔2021〕91号 发布时间: 2021-07-26 11:00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城市治理工作整改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26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开阳县城市治理工作整改专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开阳县城市治理工作整改专班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向贵阳市委的反馈意见》(黔巡2021)23号),《中共贵阳市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筑党办发〔2021〕10号)相关要求,为不折不扣抓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关于贵阳贵安城市治理和治理水平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紧扣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贵阳贵安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存在的问题,全面对标省委整改落实标准,以真改实改的过硬作风,做到“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在高质高效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的基础上,强化巡视整改成效综合运用,进一步建章立制,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层面问题,全方位提升县城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组织架构

成立开阳县城市治理工作整改专班,负责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启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秦锦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李 军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双福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俊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

强 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爱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晓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祥明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开阳县住建局,由杨启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邱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县直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

三、整改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文明城市”创建重评时不重平时,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常态化不足。

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实施《中共开阳县委办公室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文明城市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委办字〔2021〕17号),从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文明实践活动常态化、背街小巷整治常态化、老旧小区治理常态化、市容环境治理常态化、文明交通治理常态化等十个方面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推动创建工作常态长效。(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二是定期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例会、推进会,每周召开调度会,安排部署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三是制定《关于做好〈开阳县2021年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开文明委〔2021〕7号),要求各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督查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指标体系,牵头单位按照职能职责组织责任单位开展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四是制定《关于印发〈开阳县2021年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开文明委〔2021〕8号),成立了6个副县长行业督查组、9个县直部门点位专查组、6个县指挥部督查组和1个县指挥部督导组,对全县34个类别162个实地点位每周分类开展督查。(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五是从各职能部门抽调7名业务熟、能力强、作风硬的同志组建创文指挥部办公室,采取周通报、双月考核形式的形式开展督查。(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六是印发了《开阳县〈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责任分解表》《2021年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实地考察工作手册》,要求各单位细化目标责任,做好资料收集和实地考察的迎检工作。(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七是指导各单位在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各(镇、街道)在集镇、公路沿线、村(居)院落制作并张贴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公益广告,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二)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脏乱差

整改措施:

一是做好背街小巷区域环境不良整改工作。制定背街小巷三年改造实施方案,分三年对城区56条(其中2021年15条),对背街小巷路灯、垃圾箱、人行道、路面、排水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对架空管线、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等问题进行整治,重点打造公园路、逸静路、文庙巷、鸡市巷、城东路等5条示范街。(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背街小巷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整改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二是抓好城乡结合部脏乱差整改工作。加强环卫市场化服务外包责任区域清扫保洁力度,压实属地街道区域清扫保洁责任。采取横到边、纵到底等方式,加强城乡结合部市政设施巡查和管护力度,全力保障设施功能完好。严厉打击各类“种房”、违规建房行为。(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整改时限: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建设滞后,垃圾分类工作进展不佳。

一是积极争取省、市“垃圾分类处置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创建”等项目资金支持,拓宽投资渠道,加大财政投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从媒体宣传、社区宣传、志愿者宣传、学校宣传等方面加强宣传。(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教育局;整改时限: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加快《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整改时限: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四是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加大对各街道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并形成通报。(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整改时限: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五是强化县乡统筹,层层压实责任。1.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对照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推动、亲自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构建了县、街道(镇)、居(村)党政齐抓共管工作格局。2.纳入实事推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县级实事范围,高位推动。(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四)社会稳定领域存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制。(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是组建信访维稳联合指挥部,强化工作调度,紧盯“人、事、点、面、网”等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核心要素,坚决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初始阶段。(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是把任务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周密的措施,坚决实现“五个严防”“七个坚决防止”和“开阳不出事、开阳人不惹事”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非法集资工作稳妥推进防范和处置。

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及省市处非办的要求,明确我县牵头部门和乡镇处非工作人员职责;二是定期不定期开展非法集资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和管控,加强监测预警和宣传工作。(牵头单位: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处非办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是严格落实属地维稳责任,紧盯信访多发的重大案件及“维权”活跃的重大群体,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切实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当地,处置在萌芽。(牵头单位: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处非办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烂尾”房开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县住建局牵头,县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动工作组,从预售资金拨付开始,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投入、预售资金拨付进行全程监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各联动配合部门及时通报信息,确保房屋预售资金按申请使用,稳步推进房开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信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是构建信用管理体系。将房地产市场从业主体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对违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营。(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大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及房地产销售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厉打击虚假房源、虚假宣传。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房地产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房地产相关政策的知晓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是加大违法查处力度。配合牵头单位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维修资金专项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五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加强融资渠道政策研究,充分借鉴成功融资经验和融资模式,拓展全县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全力帮扶房地产企业渡过资金难关。(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棚改办;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六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房开领域维稳工作机制,定期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其成因进行分析研判,构建各单位、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维稳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安全生产领域存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

一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1.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年初同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此项工作现已完成。2.修订完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清单,确保各行业监管部门职责清晰,不推诿不扯皮,杜绝监管盲区。(牵头单位:县安委会;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二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1.开展“把脉会诊”式安全检查。在加大安全检查巡查的同时,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在5月30日前完成非煤矿山、危化、工贸、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把脉会诊”式安全检查,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开展会诊,重点对劳务外包分包、矿山井上井下对照、监管悬空等短板和弱项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2.扎实开展“九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安全管理中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管理存在困难的“非法营运及摩托车非法载客问题、货车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问题、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危化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问题、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与起重机械安全问题、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城镇燃气非法经营使用及施工破坏问题、非煤地下矿山顶板和尾矿库安全问题、景区景点玻璃栈道及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问题”等九大突出问题,制定贯穿全年的专项整治方案,按照“一问题一方案”的要求,进行集中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县安委办;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三是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五个一批”的情况。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把检查当执法、只执法不处罚或下限处罚等现象。(牵头单位:县安委办;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四是强化隐患排查监管。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改的监管力度,确保隐患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对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县安委办;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五是加强跟踪督促指导。1.开展复工复产企业“回头看”,重点检查“六个一”措施落实情况,即: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域性安全检查。凡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得复工复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2.建立通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联合督查组,以“四不两直”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深入一线、深入企业、深入车间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贯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滞后等突出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并严肃问责,确保全年督查检查不少于4次。3.严格事故隐患约谈警示和挂牌督办,组织对发生事故和有重大风险隐患的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企业和相关责任个人进行约谈警示,并进行挂牌督办。(牵头单位:县安委办;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为统揽,结合“安全生产月”,持续推进安全知识“七进”活动,要采取制作小视频,利用自媒体、新闻客户端、应急平台、手机APP、宣传栏、固定标语等措施手段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进一步采取学校、学生、家长“ 三位一体”宣传模式,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反向宣传作用,切实提升全民防范意识和自救技能。督促各部门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大纲,组织督促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于4月30日前由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召开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大会,实现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全覆盖。全县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在5月31日前完成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县安委办;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四、整改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6月22日前)。制定城市治理工作专班整改方案,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各成员单位制定具体问题整改子方案,全面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1年9月2日前)。各成员单位全面做好整改措施的推进落实工作,专班适时召开城市治理工作整改调度会,听取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责任单位每半个月向专班报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关工作台账,由专班梳理汇总后向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对各项问题整改组织检查验收。

(三)持续巩固阶段(2021年9月3日起)。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专班领导适时进行回访,每半年对整改问题进行追踪问效,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牵头责任单位坚决承担起巡视整改主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抓好城市治理整改落实工作,形成认真整改的工作合力。各单位“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牵头抓好整改工作。

(二)落实整改任务。围绕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本单位实际,举一反三、深刻查摆,研究制定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逐项列明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坚决做到真改、实改、限期改。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联络员,定期按照专班要求汇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反馈落实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存在的突出困难等。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巡视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要以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既集中解决发现的突出问题,又注重建章立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