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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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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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1.鼓励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政策措施?
(1)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每吸纳1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安置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职工总数的10%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3)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4)对招收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5)促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吸纳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国有企业招聘非专业技术型人才时,尽量从基层就业项目期满人员中选聘,并安排适量岗位面向服务期满人员定向招聘。企业每招聘1名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奖励。
2.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工作有哪些政策措施?
(1)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2)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微型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微型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贵阳市自主公开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视为基层服务经历,可报考自主公开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基层服务项目职位,被正式录(聘)用的,在微型企业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
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3.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或村就业有哪些政策措施?
(1)每年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机关需要补充的公务员名额,其中80%要面向社会优秀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含基层就业项目和退役士兵中的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并安排到乡镇和基层派出机构工作。新录用人员安排到村工作时间不低于1年,1年后考核合格的到录用的乡镇机关和基层派出机构工作。
(2)每年公开招聘优秀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或村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文化等社会服务领域工作。引导县级(含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到乡镇帮助工作或挂职锻炼,在乡镇期间,享受基层工作津贴。
(3)自2013年起,对在乡镇行政机关(含事业单位)或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基层工作津贴;对到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类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乡镇行政机关(含事业单位)或村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继续在本县域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县级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满3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大学期间学费由原毕业院校同级财政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4)自2013年起,省、市、县(市、区)三级国家机关需要补充的公务员,其中80%原则上要从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或村工作经历的公务员中进行遴选或选调;鼓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面向乡镇事业单位且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选调。
4.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在工作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5.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至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
三、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
6.人事档案如何保管?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7.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人事代理?
按照《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毕业生向人才服务机构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的申请及个人有效证件,确定委托人事代理项目。经人才服务机构审定后,由人才服务机构与委托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8.非我市生源毕业生在我市就业后,户籍如何办理?
如就业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可将户籍迁移至单位集体户。如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则可将户口迁移到保管其人事档案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
9.未就业非贵阳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贵阳户籍?
我市制定并出台了普通高校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属非我市生源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并有在我市就业或创业意愿者,可先将人事档案送交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再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向该中心申请办理贵阳户籍落户手续。
10.高校毕业生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如何计算?
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
11.高校毕业生如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2.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
(1)社会保险义务:一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二是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三是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的义务;四是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的义务。
(2)社会保险权利:一是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二是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三是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四是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13.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享有哪些权利?
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4)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14. 目前我市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费率是多少?
(1)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是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7.5%和2%;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费率不超过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1%。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为本人工资的8%、2%和1%。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100%,缴费费率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费率35岁以下3.4% 、35岁以上4.4%。
15.高校毕业生如何处理劳动人事纠纷?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受理,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五、公益性岗位及相关政策
16.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及社区组织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的岗位。对符合条件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政策。
17.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
18.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
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可按季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审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19.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和年限是多少?
每学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在校学习的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年限。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六、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20.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征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毕业的,可在当年冬季报名应征入伍,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21.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年龄条件是多少?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多少?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是两年。
22.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帮扶等优惠政策。
2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24.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5.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预征指的是义务兵。
26.没有参加网上预征报名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离校前未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冬季征兵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并进行兵役登记,合格者确定为预征对象,择优送站体检。体检、政审合格被批准入伍后,补办补偿代偿等手续,仍可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27.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哪些?
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项目,承担研究的单位也可聘用高校毕业生。
28.哪些高校毕业生可以被吸纳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
吸纳对象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29.科研项目吸纳的高校毕业生是否为在编职工?
不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职工,被吸纳高校毕业生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30.服务协议的期限如何约定?
服务协议期限最多可签订三年,三年以下的服务协议期限已满而项目执行期未满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协商续签至三年。
31.服务协议履行期间可以解除协议吗?
服务协议履行期间,毕业生可以提出解除服务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研究助理被解除服务协议或协议期满终止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2.被吸纳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取报酬?
由项目承担单位向高校毕业生支付劳务性费用,具体数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相应岗位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3.项目承担单位是否给被吸纳的高校毕业生上保险?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具体办法参照各项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34.毕业生服务协议期满被用人单位正式录(聘)用后,如何办理落户手续?工龄如何接续?
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被正式聘用(招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八、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及灵活就业
35.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享受创业补贴和场租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吸纳1人(含1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有固定经营场所,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其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的,经认定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每月300元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并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自2013年起,其营业额不足2万元的,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3)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两年内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展期一年。
(4)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组织专家志愿团为其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并且安排5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省户籍人员就业,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的,享受“3个20万元”的扶持政策。即在投资者出资达到10万元,政府给予10万元补助,20万元的税收奖励,20万元额度的银行贷款支持。
36.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形成一些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高校毕业生可选择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并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以提高创业能力。
37.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
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为解决各类扶持对象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以及吸纳安置各类扶持对象的企业自有资金不足,经贷款担保机构进行担保,由经办银行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并由政府给予一定贴息扶持的政策性贷款。
38.我市现行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现行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主要是指户籍在贵阳市行政管辖范围内、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诚实信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等自主创业行为的下列人员(以下称“扶持对象”),以及吸纳安置扶持对象的企业(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除外):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
(2)复员退役军人;
(3)就业困难人员;
(4)大中专毕业生;
(5)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的农民;
(6)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城镇和农村妇女。 
39.如何申办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在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等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以及吸纳安置扶持对象的企业,可到经营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级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按各区(市、县)规定申办。
40.针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有什么政策措施?
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申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凭证材料。
六、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
41.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
42.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期限有多长?
高校毕业生可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媒体、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的就业见习信息以及见习生专场招聘会等活动应聘。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提交学历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为6个月。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在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43.见习生生活补贴有多少?
用人单位支付给高校毕业生见习人员的见习生活补贴不得低于我市规定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以2013年为例,即不低于1030元。
44.就业见习单位给毕业生上保险吗?
见习期间所在见习单位为毕业生办理300元/人·半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由市财政全额给予补贴。
45.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享受哪些政策和服务?
⑴ 获得基本生活补助;
⑵ 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⑶ 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⑷ 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46.见习单位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1)对见习基地(单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由见习基地(单位)先行垫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生活补助,市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
(2)见习基地(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但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7.如何申请参加职业培训?
高校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了解职业培训开展情况,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申请参加培训。
职业培训工作主要由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技工院校或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承担。
48.能否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内),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9.如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高校毕业生个人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自主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要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专业能力)考核。经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50.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对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九、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51.主要有哪些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就业与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等各项公共服务,按规定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此外,还定期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比如每年5月“民营企业招聘周”、每年9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每年11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⑵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
目前,各省教育部门、各高校普遍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用人单位招聘及实习实训信息、求职技巧、职业生涯辅导、毕业生推荐、实习实践能力提升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
⑶ 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机构,政府鼓励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52.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⑴ 浏览各类就业信息网站,包括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就业信息网站、地方有关部门主办的就业信息网站、各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及校内bbs求职版面、其他专业性就业网站等(主要网址见表二);
⑵ 参加各类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学校、用人单位等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类现场或网络招聘活动;
⑶ 参与校企合作实习,包括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活动;
⑷ 查阅媒体广告,如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视频媒体等;
⑸ 他人推荐,如导师、校友、亲友等;
⑹ 主动到单位求职自荐等。
53.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升就业能力? 
在学好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根据学校要求或安排,毕业生可以通过选修或必修就业指导课程、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实习、技巧辅导、模拟招聘等活动,学习和了解相关职业的资料和信息,充分借助社会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高校毕业生还可通过学校实施的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组织到企业顶岗实习、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定点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等,切实增强自身的岗位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促进职业素养的养成。
54. 哪些高校毕业生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5)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5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1)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
(2)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以获得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最长不超过3年;
(3)鼓励通过多种渠道就业,实在无法就业的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6.面对求职困难,高校毕业生该如何应对?
⑴ 主动了解国家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努力争取各方支持; 
⑵ 主动联系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和专业教师,并保持经常沟通;
⑶ 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类人才洽谈会; 
⑷ 主动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获得免费的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
⑸ 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需求信息;
⑹ 充分利用亲友、校友、学校社团等资源,积极获取就业信息;
⑺了解社会发展动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合理调整求职预期。
57.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其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个体经营者、灵活就业人员在其实现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在户籍地就业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不在户籍地就业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城镇常住地办理。
失业登记: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在城镇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失业后,凭居住证在城镇常住地办理。
58.离校后未就业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积极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参加就业见习、申请职业培训,有创业意愿的申请创业培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
59.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1)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
(2)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可到见习基地(单位)见习,按规定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3)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4)有创业意愿的,可以申请创业培训,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以及有关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
(5)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已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6)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得到就业援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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