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开阳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一、《开阳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案件办理工作,不断提高热线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切实解决事关发展和民生的实际问题,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按照《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筑委厅字〔2019〕 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移交市政府办公厅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3〕1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便民服务热线服务能力的通知》(筑府办函〔2023〕1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是什么?

答:公平公正、规范高效、激励促进。

三、考核对象是哪些?

各乡(镇、街道)、县直联动服务单位、开阳供电局、开投集团公司、广电公司、电信公司、经产投公司及联通公司。

四、考核方式是什么?

采取“月考核、年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看县12345热线平台案件处置值班登记表和系统平台,对乡(镇、街道)、县直和其他联动服务单位分类进行考核。

(一)月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考核细则进行打分,月考核分数=12345热线案件办理得分+知识库建设得分+其他得分。统计周期为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次月5日前统计上月考核数据。每月案件受理量5件以下或无案件受理量的单位不参与月排名。

(二)年考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考核细则进行打分,年考评总分=(本年度月考核分数总和÷实际参与考核月数)×80%+年终考核分数×20%。统计周期为每年 1 月 1 日至12 月 31 日。

五、考核结果如何运用?

一是定期编辑《情况通报》,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印发开阳县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县直和其他联动服务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二是实行定期通报机制,对考核排名前三、后三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或批评。对月考核不合格的,由县12345政务服务事务中心督促整改,对不作为、慢作为或年度考评不合格的,由县12345政务服务事务中心提请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责任。

原文:开府办发〔2023〕12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考核办法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