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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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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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优化服务、强化管理,提升街道办城市管理能力,建设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治理高效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

2.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的派出单位是哪点,下沉到哪些街道?

答:根据云开街道、硒城街道和紫兴街道管辖面积,路段数量,城市管理工作难度等综合考虑,由开阳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各街道办事处选派23名(其中:云开9人、硒城9人、紫兴5人)执法人员下沉。

3.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后人员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人员同街道办事处公共管理办公室联合办公,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街道办的双重领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负责人事管理、执法管理,街道办负责日常管理。

4.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后的重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负责街道辖区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规划、人防领域的执法,具体包括县城区内规划、建筑、建设工程质量、民用建筑节能、商品房预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装饰装修、人防管理等方面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负责指导街道行使县城区城市市容、市政、园林绿化及环保领域的执法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后经费如何保障?

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派到各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人员,其人员身份性质、经费渠道不变,经费纳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初人员经费预算。街道办事处要保障派驻中队及人员的经费补充和福利待遇。

6.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后人员如何考核?

答:街道办事处负责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考核结果经县综合执法局党组确定后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函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确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根据确认的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7.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后,对不服从街道管理的人员如何处置?

答:对不服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派驻人员,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对其开展提醒谈话和告诫,对拒不整改的予以召回或清退。

原文: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工作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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