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金中镇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加强金中镇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26 字体:[]

金府发〔20211

金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加强金中镇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村(居)、各部门: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加速上升态势,国内北京、 辽宁等多地出现超长潜伏期感染者引起的本土续发疫情,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 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现就加强我镇重点人员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来 (返)黔人员管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1月13日

金中镇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组织机构

由于人员变动,重新调整金中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 王  松(镇党委书记)

刘久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张登银(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荣才(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副镇长)

杨晓武(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国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肖净艺(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李碧军(镇派出所所长)

   员:孙江海(镇党政办负责人)

闫余友(镇卫生院院长)

   杰(镇综治办负责人)

鹏(镇城管办副主任)

黄华江(镇安监站负责人)

罗大鹏(镇卫计办负责人)

郭佳燕(镇科宣旅文中心主任)

王大粉(镇运管站站长)

艾德芳(市场监管局金中分局局长)

(磷化集团矿肥公司总经理)

何忠国(磷化集团矿业公司总经理)

蒋兴明(磷化集团物业公司金中负责人)

晏华堂(磷化化集团物流公司负责人)

杨秀国(氯硅新材料公司总经理)

德(金诚信公司总经理)

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孙江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杰、罗大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一)重点人员的定义。

1.境外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

2.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

3.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二)管控要求。

1.以上重点人员流入我镇均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 次核酸检测(当天或次日、第3-7天、第14天、第21天和第 28天)”的原则进行严格管理。

2.在省外首站入境的人员,如在首站地集中隔离不满14天 的,流入我镇后需补足14天集中隔离,并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和 5次核酸检测。

3.在我镇无固定居住地的,应在同一隔离点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

4.居家隔离期间,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需在我镇指定隔离场所(金磷酒楼、镇卫生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三)全程闭环管理。

1.重点人员在管控期间一律实施闭环管理。

2.安排专人专车接送重点人员。

3.重点人员集中隔离满14天且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我镇政府安排专车将其转运到居家隔离场所,并办理交接手续。重点人员转运实行全程封闭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4.当重点人员到达居家隔离场所后,我镇实行“4+1”包保责任体系,暨镇包保领导+包组干部+村(居)负责人+公安(协警)+卫生院(村医),隔离观察期间相关责任人要落实监管责任。

三、重点人员以外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来(返) 黔人员管控措施

(一)重点人员以外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人员来(返)黔后,需在黔作一次核酸检测,持返黔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我镇有序流动。

(二)重点人员以外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来(返) 黔人员需主动到居住地所在村(居)进行登记备案。

(三)村(居)负责对本辖区重点人员以外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来(返)黔人员进行排查、登记、追踪和管理,督促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并建立台账。

、责任追究

如出现未严格按照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措施,导致重点人员等相关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