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之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s://www.kaiyang.gov.cn/ )。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开阳县城北路46号,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532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结合本部门职能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得到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涉及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党建、政策文件、城管工作动态等多方面内容。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结合我局实际,逐步深化,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推进执行公开,公开重点任务分解、措施、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公开,推进权力运行结果公开,推进财政资金和执法案件领域信息公开等。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注重归纳总结依申请公开经验做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责任,强化依申请公开档案资料收集保管工作。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参加我县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会,不定期举办局系统各类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和回应关切的能力。我局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省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和工作安排,积极对我单位涉及的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执行等执法案件基本信息进行依法公开。同时,对涉及的市政服务、垃圾处置、法治政府建设、普法责任清单等也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公开。
(四)加强平台建设。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多渠道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畅通政务舆情收集渠道。主动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受理、回复咨询投诉,认真回应社会关切。通过“12345热线”、贵阳“百姓拍”、网上平台留言、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发布回应各类城市管理信息。截至目前,共处置省、市、县级融媒体问政平台反映问题20起,处置回复率达100%。
(五)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责任到人,做好运维保障,及时整改问题;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签、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强化日常动态检查和定期检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安全防护,实行网络安全7×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情况;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加强日常漏洞检查巡查,确保网站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14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74起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201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有待加强。由于城市管理涉及业务内容多、范围广,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多样,各部门人员变动大,导致政务公开的人员的专业化和精细化程度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有待提升。由于我局各部门近年来日常业务量增加,资料人员对各项数据收集整理审核时间增长,导致信息公开发布有时差。三是信息公开发布内容丰富度不够。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到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生活垃圾处理、市政基础设施等,贴近老百姓日常生产生活,需求涉及内容多,但政务公开信息主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满足公众对城管信息的差异化需求的内容有待丰富。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人员培训和管理,强化各部门信息资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二是加强部门沟通交流,信息公开工作重在日常,我局将加大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处理各类信息,按时保质发布相关政府信息。三是增加信息多样性建设,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及时梳理信息内容,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信息公开更加符合社会发展和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