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函〔2025〕11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宅吉乡2024年度第四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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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府函〔2025〕11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宅吉乡2024年度第四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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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开阳县宅吉乡2024年度第四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开自然资报〔2025〕25号)收悉。受贵阳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将开阳县宅吉乡的集体农用地0.0150公顷(耕地0.0136公顷、其它农用地0.001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0020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17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0150公顷。 

二、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农业农村局指导宅吉乡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

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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