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函〔2023〕169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宅吉乡2022年度第四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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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府函〔2023〕169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宅吉乡2022年度第四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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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府函〔2023〕169号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开阳县宅吉乡2022年度第四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开自然资报〔2023〕125号)收悉。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委托下放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市级审批权的通知(筑府办发〔2021〕10号)》文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将宅吉乡保星村集体农用地0.0170公顷(耕地0.017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0170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17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0170公顷。 

二、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农业农村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开府函〔2023〕169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宅吉乡2022年度第四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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