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教育局关于开阳猛玛培训中心等3所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事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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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教育局关于开阳猛玛培训中心等3所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事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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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举办者、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董事会申请,县教育局2024年4月28日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下3所培训机构正式设立、变更举办者等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正式设立

原则同意开阳猛玛培训中心正式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变更举办者

原则同意开阳玛酷科技培训中心举办者由陈恺变更为何祖分。

三、终止办学

原则同意开阳艾艺学艺术培训学校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

请以上单位相关债权人于2024年5月14日前向相关单位申报债权,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4日。

监督电话:0851-87221125  0851-87221354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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