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开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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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开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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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阳贵安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2024年开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要求,通过公平公开择优选择办学条件好、信誉度高、培训质量高、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为开阳县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的定点机构,以开展政策性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称六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提高创业能力和就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现就开阳县开展职业技能政策性补贴培训定点机构遴选要求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就业技能培训:由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标准实施,帮助劳动者掌握就业技能和提升就业能力的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六类人员、企业职工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2.具体内容:包括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就业跟踪等服务。

3.工作范围:开阳县范围内。

4.工作目标: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实施培训,学员通过培训及考评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重视学员需求,提高学员就业技能,培训后实现就业。

5.教学资源:熟悉职业培训的特点,具有较好的职业培训基础和业绩,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就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工作,有符合教学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和师资。

6.监督管理:就业技能培训纳入人社部门全程监控,并将学员信息录入贵州省实名制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含S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及人社部门开发的与创业相关的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六类人员,企业职工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2.具体内容:包括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创业指导和创业后续跟踪等服务。

3.工作范围:开阳县范围内。

4.工作目标:以推动和促进微型、中小型企业发展为工作目标,按照创业培训技术要求组织开展培训,重视学员需求和培训后创业服务,通过全省统一的创业培训考核系统进行成效考核。

5.教学资源: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的组织工作;至少有获得人社部颁发的《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专、兼职培训教师各两名;具有满足SIYB培训教学要求的教学设备;具有满足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教学设备。

6.后续服务:能加强与社会伙伴的密切合作,为培训学员提供后续的创业跟踪指导和咨询服务。

7.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创业培训的监督管理,创业培训机构必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培训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摄像,并将学员信息录入贵州省实名制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二、实施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12月31日

三、定点培训机构遴选数

(一)就业技能培训机构数:3户

(二)创业培训机构数:5户

(三)按评分由高至低确定遴选入围的定点培训机构,并不得低于60分。

(四)正在实施学历教育工作的贵州省内职业院校(教育部门主管)、技工学校(人社部门主管)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符合《贵阳贵安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可直接开展政策性补贴培训工作,不参与遴选。

四、培训机构资格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社会组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或者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5月前一年内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办学条件证明材料。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定点培训工作中,从未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信用查询。

(二)职业培训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持有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应注明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

五、师资、场地、设备要求

(一)每个专业(工种)授课教师不低于2名,其中: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实操教师应具有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并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技术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场地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地、以及满足教学实习需要的理论课教室和实操场地。

(三)设备条件:有满足所开设专业(工种)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设备。

(四)有相应的各项管理制度。

六、工作安排

(一)申请资料提交

1.受理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0日(9:00-12:00,13:30一17:00),具体受理时间如需调整或延长另行通知。

2.提交材料

(1)《开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报名表》(附件1);

(2)《开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审批表》(附件2);

(3)《开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评分表》(附件3);

(4)培训机构资格一式1份(公告中“基本要求”和“职业培训资质及要求”对应的证明材料,需胶装、盖章(含骑缝章))。

3.地址:开阳县开洲大道51号(开阳县人社局二楼就业局,联系人:郭然联系电话:87253050)。

(二)现场评审

1.评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具体地点及时间报名后通知,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2.申请单位准备5分钟现场评审PPT(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非法定负责人的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

3.评审材料一式5份(由申请单位带到评审现场,需胶装、盖章(含骑缝章))。

七、其他规定

各申请机构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签署承诺函,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1.开阳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报名表

2.开阳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审批表

3.开阳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4.开阳县职业技能培训拟培训工种(项目)

5.承诺书模板

6.《2024年开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工作方案》

2024年开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工作方案附件1-5.docx

2024年开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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