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办函〔2024〕26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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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府办函〔2024〕26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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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开阳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履行程序。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加快推动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实行动态管理。县司法局对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加强业务指导。对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县司法局要加强指导承办单位履行好法定程序。

附件:开阳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开阳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拟决策时间

1

开阳县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客运价格调整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开阳县交通局

2024年底

2

开阳县金中镇增发国债地质灾害搬迁项目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开阳县金中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底

3

开阳县花梨镇增发国债地质灾害搬迁项目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开阳县花梨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底

4

开阳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开阳县住建局

2024年底

5

开阳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开阳县住建局

2024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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