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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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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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阳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进一步健全开阳县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的处理方法,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案》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贵阳市森林防火办法》《贵阳贵安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开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预案》的涉及范围是什么?

答:开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四、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及职责是什么?

答:开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简称“县森防指”)总指挥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林业工作副县长、副总指挥长由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武警开阳中队中队长,县政府联系应急工作的副主任,联系林业工作的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县森防指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简称“县森防指办”),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各乡(镇、街道)要比照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统筹、调度、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工作。毗邻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机制,要确定联防区域,实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五、《预案》现场指挥部的成立及工作组有哪些?

答:开阳县森林火灾演变成一般以上森林火灾后,县人民政府视情况成立火灾扑救现场指挥部,参加扑救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指挥长由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关指定人员担任。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火灾扑救组、技术组、气象服务组、通信保障组、人员疏散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及安置组、秩序维稳组、宣传报道组、火场清理组、火案侦破组。

六、《预案》火险等级的划分及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是什么?

答: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2020年省林业局根据各区(市、县)森林资源分布及火险情况,对开阳县森林火险等级进一步区划,共区划为两个火险区。

根据贵阳市对火险等级进一步区划,开阳县属于Ⅰ级火险区,在此基础上对各乡(镇、街道)区划为两个火险区,分别为:Ⅰ级火险区:主要包括禾丰布依族苗族乡、南江布依族苗族乡、高寨苗族布依族乡、毛云乡、花梨镇、永温镇、龙岗镇、楠木渡镇、冯三镇、双流镇、杠寨林场、双永国有林场。该区森林植被丰富,相对集中的针叶林面积大,植被易燃物多,燃烧性高,是规划区生态安全的重要部位。林区周边群众生产活动频繁,生产用火点多面广,火险等级高,是森林火灾易发区。Ⅱ级火险区:主要包括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金中镇、宅吉乡、龙水乡、米坪乡、南龙乡。该区村落、居民分布密度较高,但森林面积小于Ⅰ级火险区,是规划区的第二道生态安全屏障。由于当地农村常进行生产性用火、传统祭祀、旅游踏青等行为易引发森林火险。

依据《全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 1172-95)、《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及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 2578-2016),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色(5级)、橙色(4级)、黄色(3级)、蓝色(2级)和无色(1级不发布预警信号)。

七、《预案》中涉及的关键词诠释

1、森林火灾分级: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其他林地起火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八、新旧政策差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要求。因2020年12月15日《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开府办函〔2020〕213号)未经专家评审,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对新预案进行专家评审后重新印发。

 原文:开府办发〔2024〕2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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