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自评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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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自评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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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农质办〔2023〕14号)和《贵州省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考评表》考核要求,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根据创建考核评分体系,我县自评得分98.15分,其中:工作考核59.94分,质量安全水平分19.85分,群众满意度18.36分,关键项全部达标,全县整体创建水平达到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评估验收标准。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开阳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自评报告》向社会大众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1-87221026  (开阳县农业农村局)

        0851-87227657  (开阳县督办督查局)

联系地址:开阳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阳县农业科技大楼8楼804室)。

电子邮箱:949813754@qq.com

附件1:开阳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自评报告.doc

附件2: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自评表(开阳县).docx


开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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