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2024年农村改革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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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2024年农村改革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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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2024年突出盘活利用抓农村“四块地”改革。聚焦“清、活、管、用”,统筹推进耕地、林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工作。

一、耕地方面

根据2024年度村集体资源调查,开阳县耕地保有量86.45万亩,耕地总量总体处于动态平衡。按大季作物测算,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0.27万亩,其中:小麦0.45万亩、夏收马铃薯7.45万亩、杂粮0.28万亩、大豆4.14万亩。完成油料种植面积14.28万亩,其中:花生种植面积0.68万亩、油菜14.28万亩。其他经济作物中,完成蔬菜种植面积40.86万亩次。茶叶种植面积9.2万亩。2024年持续推进改革。一是提升土地质量。通过高标准农田(旱改水)项目建设,进一步夯实耕地基础。已形成旱改水耕地指标3035亩,预计2024年可形成新增耕地指标3250亩左右。二是提高亩产。通过推广复种套种、良种良法,提高亩均收益。实现亩均产值达6000元以上的基本农田142500亩。三是促进耕地利用。严守耕地保护目标,持续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我县疑似“未种耕地”5.13万亩、8345个图斑。经实地核实,实际处于耕种状态、未撂荒的面积1.74万亩、2822个图斑;具备复耕复种条件、通过整治可恢复用于农业生产的面积0.21万亩、364个图斑,已经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复耕复种,复耕复种涉及玉米、南瓜等品种;不具备耕种条件、无法复耕复种的面积3.18万亩、5159个图斑。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引导规模化种植。2024年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新增3家、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办社25家、新增培育种粮家庭农场93家、新增培育粮油、蔬菜、水果种植大户960户,新增流转土地15756.2亩。同时结合粮油单产提升项目实施,利用上级奖补资金114万元,按照粮油种植主体的种植规模,进行差异化奖补,规模越大,奖励越高。引导种粮主体在2025年提高种植规模,为提高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五是发展社会化服务。通过提升机械化水平,实现农业托管服务。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19家,推广现代山地农机具149台。在春耕、三夏期间,共投入各类农业机械16532台次,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142台套、插秧机及其他播种机械21台次,实现机械化耕地面积46.8万亩、机械化播种面积7.32万亩、机械化收获面积13.51万亩,全年农机化率达65.02%。

二、宅基地方面

一是健全审批机制,管控新增宅基地。结合开阳实际,拟定了《农村宅基地审批“一户一宅”认定指导意见》。确保“一户一宅”审批管理制度落地见效。为及时化解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审批主体政策理解不统一、执行不规范,以及农户恶意分户、利用政策空隙建房所造成的土地资源浪费问题提供政策支撑。目前,该文件正在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流程,进行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二是摸清宅基地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县有宅基地9.8万宗,闲置宅基地及房屋2735宗,共涉及群众8.77万户,其中,“一户一宅”8.06万宗、“一户多宅”0.44万宗,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占用0.27万宗。自2022年宅基地审批职能移交农业部门后,新增宅基地审批数量1858宗。三是推进旅居示范,盘活存量闲置宅基地。重点探索有住房保障的有偿退出、无主废弃的无偿收回、有利用价值的提升改造、有偿使用,多路径分类消化闲置宅基地。当前工作重点为结合双流镇三合村—禾丰乡王车村、马头村—南江乡苗寨村、龙广村—高寨乡牌坊村旅居示范带创建打造,进一步盘活闲置农房。目前,全县旅居规模累计达到224栋,2272个房间,3468张床位,2024年共接待旅居游客10919人。实现直接旅居收入约2000万元,带动100余户农户户均增收5万元以上。涌现出双流镇三合村“8+1+N”、高寨乡牌坊村“721”、南江乡“622+1+N”“725+5”等多种旅居发展模式,获国家、省、市级媒体报道20余次。四是强化试点探索,合理住宅需求多途径解决。在不突破底线的情况下,按照乡村规划,在宅吉乡、南江乡、花梨镇、楠木渡镇四个点探索集中建房点打造,配套完善好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农村人口向中心村寨转移。目前,四个集中建房点开展了群众意向摸底、建房点选址和用地性质、规模计划和建设费用概算等初步规划。

三、集体建设用地工作推进情况

经初步调查,开阳县集体建设用地323宗(9宗已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其中,35宗集体建设用地修建于1987年前;189宗集体建设用地修建于1987年—2009年12月31日(9宗已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2024年以来,已获批集体建设用地4宗,分别为开阳县果蔬深加工建设项目、两岔河磷矿建设项目、贵州时代矿业开阳县永温镇大坪磷矿开采项目、贵州省开阳县洋水矿区两岔河矿段(南段)磷矿80万吨/年采矿工程,总面积共计80.2233公顷(1203.3495亩)。正在报批集体建设用地99.0392公顷。已完成《开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的指导意见》的修改,待上报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印发。我县于2022年启动了开阳县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工作,通过资料收集,外业样点资料调查,土地级别划分、图件编绘、地价测算和地价体系建立等工作形成了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2023年3月我县在局内组织召开了开阳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汇报会,对初步成果进行了充分研讨,修改完善后的成果于2023年7月诚邀相关单位代表组织召开了“开阳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听证会”,相关成果已按听证会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经县政府专题会、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24年11月报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目前已完成修改待专家签字会审后报县政府公布实施。

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全县林地面积152.1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50.7%,湿地保有量34.8万亩,活立木蓄积达784.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7.25%。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全县集体林面积126.86万亩,勘界确权发证面积124.38万亩108392宗,颁发集体林权证86731本。全县丰富的林业资源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广阔的实践基础,如何释放林业资源潜力,促进林业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协同共进成为我县林改的重点。具体思路为:围绕一条主线(习近平总书记林改四问),夯实两个基础(1.三权分置经营权盘活,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落实三项措施(1.开展森林经营,2.发展林业林下产业,3.生态赋值),实现三个目标(生态美、百姓富、产业兴)。已完成《开阳县林权流转工作机制(试行)》的拟定;已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发证机制及林地经营权抵押备案机制》初稿的拟定,并开展了研讨。现阶段已有南龙乡的东官村、中桥村和高寨乡的谷丰村根据该指导意见进行林地流转工作,为下一步村级股份制林场建立打下基础。我局将在该实践过程中提取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林权流转工作机制。该项改革的完成将进一步明晰林权流转程序及产权规范登记,促进林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和有效利用,为林业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已完成《开阳县林木林地折价入股指导意见》初稿,主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林农合作,探索以面积、蓄积等要素入股,建立股份制合作林场的搭建工作。通过这种合作模式,能够整合分散的林业资源,提高林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增强林农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林农增收和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双赢局面。已在南龙乡的东官村、中桥村挂牌成立村级股份合作林场,具体模式为:以原有村级股份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整合林地林木资源入股开展森林经营。已经启动探索生态差异化补偿方式,制定完成《开阳风景名胜区内特许经营项目有偿使用集体林权经营权的制度(试行)》初稿,重点围绕重要区位内公益林景观价值的差异化补偿开展。这一创新举措将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公益林的生态价值差异,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激励林农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为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已制定了《开阳县森林采伐管理规定》、《开阳县林木采伐许可证申办流程》、《开阳县主要用材树种材积表》,把林木采伐公示由“批前公示”改为“伐前公示”,简化了林木采伐报批程序。同时,已完成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实现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简便、程序高效。截至目前,全县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已办理林木采伐证52份,批准采伐林地面积53.0001公顷,林木采伐蓄积356.97立方米。这些措施在保障森林资源合理采伐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采伐审批效率,方便了林农和相关经营主体。已摸清全县生态保护红线中用2021年林草湿监测综合矢量数据中的商品林面积为3576.62公顷,成熟的人工二级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236.0094公顷,主要分布在南龙乡、毛云乡、高寨乡。成熟的地方级公益林面积1964.9321公顷,主要分布在宅吉乡、龙水乡、南龙乡、毛云乡。根据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安排,对天然林起源变化进行核实,收集佐证资料,报省级同意后,在12月底完成变更,将2023年地方级公益林、2023年国家级公益林优化结果梳理纳入普查数据库,做好天然林起源认定,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推进公益林与天然林并轨管理。已选定6个村级试点进行村级股份制林场的建立工作,现阶段已有高寨乡谷丰村与南龙乡东官村、中桥村3个经营主体,开展森林经营,经营林地面积控制在10—500公顷内,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预计入股面积至少5000亩,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推行全周期森林可持续经营,持续做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和树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现已全面开展3个村的林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已挂牌2个村级股份合作林场,下一步将结合实际流转亩数开展“承包权”“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书颁证。已启动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试点村的建设将为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和示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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