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中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 《金中镇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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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中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 《金中镇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8 字体:[]


各村(居)、各部门:

现将《金中镇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3月16

金中镇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有关工作部署,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我镇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组织

成立开阳县金中镇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

长:王松(镇党委书记)

刘久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张登银(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员:孙江海(镇党政办负责人)

蒙朝辉(镇纪委副书记)

(县财政局金中分局局长)

建国(镇派出所指导员)

朱卫东(镇司法所所长)

艾德芳(市场监管局永温片区分长)

黄华江(镇安监站负责人)

(镇综治办负责人)

闫余友(镇卫生院院长)

罗大鹏(镇卫计办负责人)

健(镇农业中心主任

欧(镇生态保护站负责人)

卢明华(镇水利站负责人)

郭佳燕(镇文化中心主任)

鹏(镇城管办负责人)

宏(镇人社中心主任)

陈佛荣(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生龙(镇村建中心负责人)

(镇中心小学校长)

欧英(镇幼儿园园长)

各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生院,由闫余友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工作职责

金中镇食品安全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健全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镇政府与各村监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无缝隙监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一)初级农产品监管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不合格农业投入品、禁用农药、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工作;加大生鲜乳监管力度,对辖区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等环节要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辖区生鲜乳食品安全;加强畜禽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措施,严禁病害畜禽肉、注水猪(牛)肉流入市场;加大监测力度,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养殖环节中“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禁用物质不得检出,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禁用物质不得检出。

(二)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将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对象。通过“3·15”、“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活动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强化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人意识和诚信意识;抓好28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严格现场审查工作;扩大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覆盖面,强化建档和分类,加强小作坊专项整治,促使小作坊规范生产;按时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开展巡查、回访工作,从企业的原辅材料验证、生产过程、人员卫生、生产环境、产品出场检验、产品标签等全面检查,做好各项检查笔录,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并限期回访到位;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物品、过期食品加工的行为;按照我县食品特点,开展食品抽检工作,加强对监抽不合格企业进行的整改和回访工作。

(三)食品经营监管

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进入市场食品的监管,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切实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坚持按照“谁监管、谁审核、谁勘验、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严把流通许可证发放,同时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农贸市场食品摊区的监管,全面落实食品经营户“三制度一承诺”等自律制度;严厉查处假冒伪劣食品,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力度,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建立网格包保区域责任制度,对全镇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划分监管区域和责任人实现包保责任到人。

(四)餐饮服务监管

镇政府有关职能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自办酒席及各类食堂的监管,强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97%以上(其中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督促指导村级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工作,申报备案率达到95%以上,备案指导率达到100%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要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农村流动厨师的监管和培训工作。

三、网格化监管

全镇食品安全监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建立监管部门、村(居)各级联动监督机制,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分片区责任包干,明确部门和个人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网络。网格监管责任人要建立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户台账,并对网格内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包保领导每月必须实地检查1次以上。按照职责和区域划分为部门监管和村级监管网格。乡村级监管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包保网格,要以村(居)、学校食堂、大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基本单元建立网格。部门监管网格:按部门监管职责,由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村级建立食品安全包保网格,要以村、社区、学校食堂、大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基本单元建立网格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食品安全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及时公开相关经营资料,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信用档案,大力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信息公开,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示范户”评比,要求经营户将评比结果悬挂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五、实施有奖举报制度

进一步完善《开阳县金中镇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镇财政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落实举报人奖励,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严格督查工作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联合镇督办督查中心对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重视不够,互相推诿,目标责任不落实,整治措施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县纪检部门处理。

七、强化目标考核

镇政府目标办要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完成较好,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不能完成目标任务,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方案,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各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各村(居)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和措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各项专项整治,确保我镇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